受理范围:
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机关,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民主党派机关、市工商联,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经批准参照管理的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使用。
文件依据:
中发[2006]9号、鄂办发[2005]37号、黄组通[2002]45号、黄组通[2005]12号、黄组通[2005]30号
呈报材料:
1、主管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情况、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单位职数使用情况、任用理由、拟安排意见等)
2、《黄石市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拟晋升、调任名册》(一式三份)
3、单位“三定”方案。
办接时限:
即日办理
说明:
1、上述审批事项所需表格可在“黄石党建网”(www.hszzb.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所需材料如无特别标注,只需一式一份。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办接时限内完成审批程序,将提前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
4、联系科室:综合干部科
联系电话:0714-6368911
